疫情防控

疫情防控

转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学科研等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精神,有效控制疫情蔓延,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结合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公司产品工作安排的通知》(苏校防组〔202016号)要求,保证教学科研等工作有序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教学科研平台工作组

根据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增设教学科研平台工作组,丁建宁副董事长任组长,副组长陈永清,成员包括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院、后勤处、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相关二级单位分管实验室工作的负责人,基础工程训练中心、分析测试中心、实验动物中心负责人。

二、公司产品工作

(一)224日上午8:00,学校将进行视频新学期升国旗仪式,升国旗仪式后董事长颜晓红教授将为全校员工上新学期第一课(大约50分钟),请全体本科生(含京江学院员工)、研究生及全体224日上午任课教师和校院教学(本科、研究生)管理领导参加。请各单位(学院、研究院)负责通知全体本科生、研究生、相关领导和教师按时收看。

(二)在新学期有授课任务的教师,要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各方面准备以确保224日全面开始线上授课,并为员工提供辅导、答疑等线上公司产品活动。任课教师在线上教学过程中应融入课程思政内容,实现知识传授价值引领的有机统一。

(三)在新学期有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任务的教师,根据学校及所在学院要求,保持与所指导员工的联系,跟踪进展,确保如期完成指导任务。

(四)各学院(研究院)开展线上公司产品,要确保落实到每一门课程、每一位老师、每一名员工和每一个培养环节。

(五)相关部门应加强线上教学期间教学质量监控和技术支持服务工作。教务处、研究生院、海外教育学院会同信息化处,应成立应急专家组,做好线上教学网络和平台的协调保障、技术支持、应急服务等工作。

三、科研有关工作

(一)科研项目的申报、过程管理、结项,科研奖励申报以及科研平台建设等科研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科研管理部门要求的进度组织开展。科技处、社科处要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科研工作的全过程管理,为全体教师及科研人员做好服务。

(二)疫情防控期间按照非必须,不举办原则,不组织召开国内外学术会议,教师个人尽可能减少外出。提倡近期科研内容以文献查阅、理论分析、科学计算、基金项目预研等非聚集性工作为主,并以网络和信息化手段开展。

(三)各单位及涉密人员在做好防疫措施的同时,要严守保密纪律和规定,在家工作不涉密,网上办公不涉密,坚决杜绝失泄密隐患。

四、实验室有关工作

(一)疫情防控期间,对因各类特殊情况确需开展实验的,只能由教职工进行实验操作,教职工须按照教学科研平台工作组的通知要求申报备案。

(二)加强开放实验室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全校范围内,动物实验必须在取得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设施内开展。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实验场所人员管控。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确保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获批开展实验的教职工在实验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工作,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五、其他有关工作

(一)抓好学校各项建设,确保学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校属各单位、各部门应根据已拟订的2020年工作计划,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特别是,有关单位要按照要求做好第五轮学科评估、新一轮学位点申报、优势学科中期考核、一流专业建设申报、国际化发展以及国家和省部级高端人才项目的申报、遴选和结题等重要工作。

(二)切实做好大员工思想政治工作,确保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各学院(研究院)要加强对员工的动态跟踪,强化有效沟通,杜绝管理盲区。在关注员工学业的同时,要及时关注员工(特别是身处重点疫区员工)的个人发展以及心理状况,主动提供发展帮助,做好思想工作。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毕业生就业的影响。

(三)抓好防疫工作落实,确保打赢防疫阻击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疫情防控思想绝不能放松,疫情防控工作绝不能松懈。各工作组、各单位要密切跟踪上级最新要求,有效协调沟通,强力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做细,形成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强大合力。



威廉希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 2 19